一、崗位職責:
接受調解機構受理的或法院委派的糾紛案件,積極主動的通過電話的方式與當事人溝通達成調解協(xié)議;賦予人民調解的身份,對當事人逾期情況進行分析,為當事人制定還款調解解決方案;提醒當事人按期處理逾期項目,引導當事人依法履約和正確的繳費方式;幫助被申請人規(guī)避訴訟風險。
三,工作時間
周一至周五9:00-18:00
四,任職資格
1、掌握基本電腦操作;
2、較強的學習能力、溝通能力、表達能力,口齒清楚,具有抗壓力,態(tài)度積極,追求進步。
3、愿意挑戰(zhàn)高薪。